流行歌曲不妨媚雅
麦琼 于 2017.08.26 20:16:46 | 源自:音乐周报 | 版权:转载 | 平均/总评分:10.00/10

流行歌曲是时代的产物,是时尚流行文化中的主流。俗,似乎是流行歌曲的标签,不俗不流行。其实,流行歌曲的流行,是因为其作为大众文化的属性决定的。因为大众,所以流行。虽然大众化的传播和流行要求通俗,不讳俗,但是不能说,大众化就一定媚俗。流行歌曲是相当复杂的文化现象,每一个时代都会有时代特点鲜明的流行文化,其影响力和生命力不可低估。随着流行歌曲的大量积累和时间的沉淀,流行的东西往往在逐渐雅化,所谓的大俗即大雅,是文化发展中的一种常见现象。雅与俗,本来就是一对相对的概念,二者并非泾渭分明。在音乐的审美中往往就是一种总体感觉,雅俗的判断标准相当主观,界限是很模糊的。也就是说,流行歌曲的审美判断,雅俗不是标准,喜欢和不喜欢,流行不流行才是关键。

这么说,只是表明艺术审美中的雅俗观念的复杂,并非否认雅和俗的现实存在。在一般的流行歌曲中,确实在创作伊始就是奔着俗来的。这没什么不好,流行歌曲贵在通俗,因为俗,会让创作显得更加自由和率性,在题材选择上没有禁忌和条条框框的约束,在手法上无定法。流行歌曲也因此会显得很可爱,接地气,易于被大众所接受,往往更能显示其作为大众文化和商业文化的特别力量。当然,大部分的流行音乐创作也许没有在创作的设计中就打上雅、俗的标签。雅、俗作为一种审美感觉,是在词曲的结合与表现方式的相互关系中体现出来的。一般而言,这种感觉对审美形式有聚焦的侧重,歌曲主要来自对歌词内容的判断。如果歌词是俗气的,相应地,为了表现歌词的内容,歌曲旋律、节奏的写作,包括配器和演唱等表达方式都会受到这一股“俗气”的影响。反过来,再优美文雅的旋律也很难改变歌词的俗气品格。也许并不绝对,但这确实是歌曲的特殊性,尤其是通俗歌曲。因此,艺术歌曲在歌词的选择上是第一位的,创作和表演上更加注重各种部分结构要素的协调和平衡。流行歌曲只要聚焦于某一流行要素,也可能就成就了其易于流传的品质。

其实,趋雅也是大众文化的集体无意识, 从一个群体到个体,总是沉溺在俗的范畴会产生心理的饱和,或者不满足。一些来自下里巴人的俗曲,在时间的长河中成长为雅气的经典也是常见的事情。一些民歌的流传和“维护”过程,本身就是雅化的过程。如《康定情歌》,就是从民间最早的《溜溜调》到《跑马溜溜的山上》,最后成为一首类似小夜曲一样的文雅情歌。事实上,流行歌曲中有很大一部分词曲作家很注意格调的高雅,所谓通俗,只是借助一种流行的唱法和传播方式而已。像《秋水伊人》(贺绿汀词曲)、《涛声依旧》(陈小奇词曲)、《牵手》(李子恒词曲)、《同桌的你》(高晓松词曲)、《梧桐树》(陈道斌词,栾凯曲 )、《卷珠帘》(李姝、LUNA词,霍尊曲)就是奔着雅而来的。这种风格的流行歌曲很难说是媚雅,而本身就是以文雅的内质得到人们的认同和喜爱。虽然人人都有俗的一面,鄙俗的风气寄附于歌唱的情绪宣泄也很普遍、合理,但是随着大众审美素质的提高,雅的审美诉求显然具有更大的优势和持久生命力(矫情除外)。

至于有些论者所指的“媚雅”(见《音乐周报》《流行音乐缘何走向媚雅? 》[作者:刘小波 ] ),可能不是真正的“雅”,而是一种“伪雅”。不通,不等于“雅”,是一种失败的取巧。意象的铺设凌乱,没有达到意境表现,自然也就“雅”不起来。从作者给出的那些例曲中就很能说明问题。独具匠心、出其不意在艺术创作中是很受用的,但是必须有好的意境表现,具有新颖、感人的审美效果。否则就会弄巧成拙,贻笑大方。诚然,“雅”有一定的历史信息含量,但是“雅”不一定都在历史中寻找营养,而是作为一种作品的内在素质贯通于艺术作品和创作活动本身。也许我们的文化传统确实在二十世纪有了一定断裂,而同时受到西方古典文化带来的冲突,所以,我们的“雅”往往寄托于“古”化与“西”化。似乎有了与中国的古典诗词的亲缘,如取一个词牌名,借一首古诗的意象等,就能带来雅的意味,或者模仿了西方的古典形式就显得高雅,也不管是否食古不化,食洋不化。其实,人们以古为雅今为俗、远为雅近为俗、静为雅动为俗、虚为雅实为俗的潜在观念,都是对雅的较为表面化的理解。

流行歌曲的雅,不是追求像艺术歌曲那样的规范和严肃,那样或许会流于古板和陈腐。流行歌曲追求的是时尚的意趣和个性的表达,但是过分的表达就会带上俗气。只要分寸感得当,注意歌词选材上的诗意,形式上的优雅的创意和表达就不难做到。因此说流行歌曲不妨媚雅,那是一种态度的认真,技术上的匠心和质感上的隽永。往这方面努力,不一定就能成就经典,但将会得到审美上的起码尊重,是成功的要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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